如果只看了今天馬刺和火箭比賽的賽後分數表,應該會被Josh Smith的罰球數嚇到(不過看那個命中率,大概不會懷疑是不是James Harden的數據誤值了)事實上,如果有跟著看比賽轉播,馬刺在犯規的過程才叫做驚心動魄。網路上經常將Harden上籃要犯規的行為戲稱為「要飯」。套用今天網友們說的一句話:「要飯是吧?請你吃流水席啦!」
先來篇舊文Popovich和他的駭客戰術,我們複習一下馬刺的犯規戰術哲學。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馬刺隊在執行犯規戰術上是非常有紀律的。最大的特色是自己進球之後才犯規,確保不會因為罰球而讓比分受到損害;接著是在犯規對象的選擇上面,犯規並不純然是挑個罰球命中率不好的球員讓對手罰球而已,重要的是藉此降低對手的命中率、打亂對方的比賽節奏,以及在犯規之後用高於對方的攻擊期望值來取分。這些部份都是非常有學問的,絕不是僅僅犯規之後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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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罰球再怎麼爛,平均下來就是約莫五成的命中率,要使用駭客戰術,最簡單的先決條件有兩個:1. 對方持續在用高於五成的命中率進攻,送他們上罰球線反而有賺頭。2. 己方進攻效率很高,給你一分我馬上回頭打兩分回來,所以要盡可能延長自己的進攻時間,多攻幾回,在短時間內拿大量分數。將這兩項條件發揮到極致的例子,莫過於2008年季後賽第一輪對太陽了,馬刺用這招把Shaquille O’Neal和Steve Nash、Amare Stoudemire的連線進攻完全癱瘓,回頭再狂打O’Neal的防守範圍,等到他下去之後就是Tim Duncan在禁區肆虐的時候了。回過頭來看幾次近年來馬刺使用駭客戰術的機會,包括火箭和快艇的特性,也都大致符合這樣的模式。像活塞,即使擁有Andre Drummond這樣的禁區怪物,馬刺對於駭他也是意興闌珊。(隔壁的Rajon Rondo不要偷笑!拿不準季後賽就用上了)
(DaAndre Jordan的強大牽制力讓馬刺必須想辦法讓他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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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來看看今天驚世駭俗的比賽內容吧。在前兩天兩隊的交手中,馬刺也駭了Joey Dorsey兩次,他很配合地四罰盡墨,然後今天只剩下五分鐘的上場時間。而在今天的一開始,火箭就拿到了一大堆罰球,不誇張。第二節開始三分鐘之後,雙方的罰球數是17:0。而火箭除了開局打了12-0的攻勢之外,第一節一口氣拿了30分,這樣的進攻效率也是馬刺必須解決的問題。駭客戰術在第三節剩下4:25時啟動,此時雙方比分是64平手,前一波Patty Mills兩罰俱中,正好符合馬刺進球後才啟動駭客的原則。
接下來的幾波攻守分別如下:Smith兩罰落空,Manu失誤被Ariza噴三分,Duncan兩罰俱中再犯規,Smith兩罰中一,Mills回頭投了一個三分。這時候馬刺犯了一個錯誤,由於火箭發球進場後馬刺多數人都退防了,沒有人去抓Smith犯規,在交代不清的情況下Ariza再投進了一個三分,71-68火箭領先,駭客戰術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回頭Duncan擺進兩分,馬刺再度犯規。Smith兩罰盡墨,Green三分不進,馬刺繼續對Smith犯規,此時第三節剩下2:34,馬刺70-71落後,記住這個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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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 Smith今日半場26次罰球,打破由Michael Jordan保持的聯盟紀錄。)
馬刺開始在不進球之後犯規了,為什麼?原因不難推想,此時到了Dwight Howard下場的時間。在火箭不敢用上Dorsey的情況下,Smith是場上一大四小唯一的防守威脅。Popovich這回大想做的,是把他打下去讓Terrence Jones上來,重演第二節的追分戲碼。Kevin McHale也很精明,繼續讓Smith撐著,這回他兩罰中一。回頭Duncan又放進兩分,Smith兩罰中一後剩下一分半時下場休息,火箭維持一分領先。馬刺的目的達到了,此時火箭場上最高的就是Jones,馬刺很快地靠著Duncan的進攻籃板加上Mills兩顆三分,一分鐘之內連拿八分取得80-75結束第三節。
如果事情照這樣發展也就罷了,偏偏裁判又來湊一腳。前三節累積四犯的先發中鋒Aron Baynes在第四節一開始就莫名其妙吃了第五犯加上技術犯規,接著裁判開始各種搶戲。包括Howard連被吹兩次進攻犯規、Mills被吹了走步,種種詭異的判決讓人開始懷疑裁判要來主導這場比賽的結果。最扯的判決還沒出現,剩下9:13時Mills中距離命中,但是裁判吹了在籃下被Howard和Smith夾住還推倒的Baynes六犯離場。由於Tiago Splitter受傷,讓Duncan必須在此時就上場,這比平時早了三分鐘左右。
(匹克實在應該給Popovich一些贊助費用,今天曝光率大增……)
在Duncan和Mills又接連被吹了兩次進攻犯規之後,比賽就此失控。Popovich決定再次啟用犯規戰術來節省Duncan在防守端的體力,另外恐怕也有對裁判抗議的味道。「擺明了要犯規總不會亂吹了吧?要吹就讓你吹個夠。」此時時間剩下7:54,比數89:85馬刺四分領先。令人意外的是Smith開始上手了,連續四罰全中。雖然我此時在苦笑,不過顯然Popovich決定堅持到底,第三次嘗試Smith總算兩罰中一,不過Mills的低級失誤讓Smith直接抄球爆扣追平比分,全場鼓譟的氣氛彷彿也在幫他出氣。Duncan的扣籃要回領先,Smith再度兩罰中一,現在就是僵持的時刻了。Diaw上籃失手,Smith兩罰盡墨,Leonard跳投得手,馬刺三分領先,火箭喊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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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結束後全場最好笑的畫面之一出現了,馬刺看起來放棄了繼續犯規,Harden持球在弧頂叫擋拆,Green一看上來掩護的是Smith,不等Harden啟動馬上犯上一規,他只好乖乖走上罰球線,兩罰盡墨。回頭Leonard再砍進中距離,Smith再度兩罰中一。接著又是個好笑的畫面,Diaw在搶進攻籃板時一路和Smith兩人撥來撥去,最終發現球被搶走之後乾脆整個人撲到Smith身上,用最不浪費時間的方式送他上罰球線。這回他爭氣地兩罰俱中,這也是他最後的兩球。在這段時間中,火箭因為Smith的罰球而遲遲沒有辦法追上比分,縱使差距依舊很小,但讓馬刺成功地達到了拖延時間、保留Duncan體力的效果。最後兩分鐘內,Duncan先是抄掉一球,兩罰俱中,雖然放槍一次,不過最後的火鍋救贖了馬刺全隊和他自己,這都跟第四節泰半時間不用防守有很大的關係。火箭也不是沒有想要應變,但一方面Smith一進攻就被犯規要罰球,也不能換他下來,當馬刺進攻時也不能輕易犯規,因為裁判在第四節初的亂吹,早就讓兩隊都進入加罰狀態,就這樣讓馬刺一路把比賽拖到了最後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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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馬刺並沒有在Smith的罰球上佔到太多便宜,但是讓火箭沒辦法用習慣的方式取分無價。不要看Harden今天5-19的命中率,那10次助攻不少次是外甩三分直接讓馬刺付出慘痛代價的。在缺兵少將,Baynes又被裁判惡搞的情況下只能說是不得不然。過去也不是沒有過駭客駭到雙方進攻節奏大亂,自己也打不進而輸球的例子(二月底對快艇就是如此),不過套用Popovich賽後的解釋,他全然是想盡辦法想要把球從Harden手上拿走,如此而已。達到效果了嗎?Popovich說:「Absolutely.」
(靠著Timmy的再見火鍋,笑著離開的還是馬刺隊。)
最終我們還是來看看本場的精華片段,沒有Green和Diaw的犯規鏡頭倒是滿可惜的,波波實驗室下回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