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四千八 Kemba值得嗎?

【前言】

身為 2011 梯的一員,球隊在期限內搞定了 Kemba Walker 的續約問題,也避免了明年暑假 Walker 成為 RFA 後被開高價的風險。

不過問題在於,這位上季場均 17.7分、6.1助攻、真實命中率才逼近五成的小後衛,是否真的值得 4 年 4800 萬美金的合約?另外,再次給予球員長期合約的黃蜂,會不會又陷入薪資僵局地獄導致再一次重建呢?

從黃蜂建隊的角度,嘗試來談這幾個問題。



【時空背景】

一、天價轉播合約與快到期的勞資協議(CBA)

自從 NBA 確定簽下從 16-17 球季開始,平均每季 26.6 億美元的轉播合約後(目前每年9.3億美元),球隊與球員的簽約談判時不得不加入兩年後薪資上限的提升,以及勞資協議重新談判的合約類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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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許多球員的簽約意願,已經轉變為一份在 16 – 17 年左右結束的短約。包含 LeBron James、Kevin Love,甚至本隊的 Al Jefferson、Gerald Henderson,都有在 15 – 16 跳脫合約的球員選擇權。

而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對球隊來說,提前續長約的好處一來是在一~兩年混亂的自由市場中,能保持一定的球員名單穩定性,二來,若用被預估即將飛升的薪資水準來評估,這筆合約似乎也不像它目前看起來的這麼高價了。

二、避免 RFA 的漫天開價

如果確定想留下本隊新秀,提前續約能夠避免暑假球員成為 RFA 時,被對手漫天開價不得不跟的狀況,不過相對來說,我倒是不認為明年自由市場 Kemba 能拿到多好的價碼就是了…。





【你會給幾 M?】

如果跟山貓前貓王 Gerald Wallace 07 年簽的那份年薪不到 10M 的長約比起來,這份 4yrs 48 的約真的看起來是滿衝動的。

跟其他水準差不多上下的控衛比較看看。

林書豪 3 年 25 M,Jeff Teague 4 年 32M、Brandon Jennings 3 年 24M、Mike Conley 5 年 40 M。對於一個優質先發,但沒有主宰球場效果,也有明顯缺點的球員,年均 8 M 是合理的價碼,10 M 是可以接受的溢價,12 M已經是能夠接受的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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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蜂給的 12 M】

這筆 12 M 合約略有投資成長上限的味道,在考慮球隊團隊薪資的彈性程度與未來可能的薪資上限暴漲,4 年 48 M不是不能接受,但身為山貓時代以來,第一個已高價續約的控球後衛,Kemba 有不得不扛起球隊的壓力。

身為紐約的小鐵匠,命中率一直是 Kemba 的硬傷。不過至少在度過新秀年之後,Walker 的投籃穩定度有過一次顯著的提升。更強壯的身材,讓他上籃 Finish 與肘區的中距離更有把握,把不到四成的兩分球命中率提升到四成五,三分球也從三成初提升到勉強及格的三成三。

球隊進攻武器不足,逼得 Kemba 不得不增加更多高難度出手,但在球隊盤來 Big AL、Lance、Marvin Williams 的同時,尋找高效率的得分方式,並提升分配球權的素質,會是擔當控球的 Kemba 證明身價的唯一解。



(Raymond Felton、D.J Augustin 的怨念會一直跟隨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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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4 M 算是投資在最後 4 秒…】

今天開幕戰,Walker 又搞了個砍八砍八的 26 投 9 中,這絕對不是球隊與球迷樂見的打法,不過 Kemba 在正規賽追平的三分球,還有延長賽致勝的兩分球,卻幫助球隊順利逆轉公鹿。

如果多的 4 M 是投資給關鍵時刻 Kemba 的大心臟,好吧!算你狠!





合理的判斷上,年均 12 M 的確是略貴。但加上薪資空間、Lance 便宜簽約,Kemba 心理生理的 tough、以及我們的愛,這些因素綜合判斷起來,不是不能接受的上限了。



Kemba 本場高光與兩支關鍵球。




最後可以看看黃蜂目前的薪資空間,即使加上這筆合約,看起來還是滿乾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