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受限自由球員(Restrict Free Agent)

這篇文章將簡單和大家聊一下最近很紅的Restrict Free Agent(以下簡稱RFA、受限自由球員)的規定,畢竟是每年暑假都會聽到的名詞,希望能對大家有些幫助。

Restrict Free Agent

通常球員在加入NBA的第一份合約結束之後,都會取得RFA的資格,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狀況最常見,就是當初在選秀會第一輪獲選的球員跑完新人制式合約,所謂的「跑完」必須包括合約內第三年和第四年的Team Option,如果球隊放棄了任何一年的選擇權,這份合約就已經提早中止,母隊當然也就失去了讓球員變成RFA的權力。

第二種狀況是非首輪新秀或未經選秀進入聯盟的情況,由於他們沒有制式合約的保障和限制,因此合約長度通常不太一定(當然一般是不會太長啦);這種狀況的球員只要第一張合約在三年(含)以內,在合約跑完後母隊同樣也有權利讓球員成為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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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兩種狀況的球員,母隊在合約結束當年的6月30日之前還要再執行一個提出Qualifying Offer(以下簡稱QO、報價合約)的動作,才算完成讓球員成為RFA的流程。

Qualifying Offer

簡單的講,QO就是球隊依照規定對符合RFA資格的球員開出一年的報價合約,你可以把它想像成起標價,價格則是依照該球員原本合約的漲幅來開價;一般來講會收到QO的球員通常也都有一定價值,如果是表現差到連付你新人約都嫌浪費的那種,我想母隊應該會直接把你放生,恐怕不會對你那麼好。

由於上述原因,有時候會帶給大家一個錯覺,就是QO的帳面價格通常都會比該球員在市場上的估計身價要低不少,也經常被誤會球隊的開價是不是不尊重該名球員,其實真的是冤枉了,這完全是球隊按照規定流程在走,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這也不會是母隊對球員的實際開價,只是一個讓球員成為RFA的必要流程而已。

在球員正式成為RFA之後,自由市場也開始了,其實RFA的權利跟一般FA大致上沒什麼不同,RFA也一樣可以和任何一支球隊談合約,也可以跟任何一支球隊簽約;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一般FA如果被別人拐跑就是跑了,母隊頂多幹在心裡也不能怎樣,但RFA之所以受限制,就是母隊在簽約後三天內有權利匹配該名球員簽的合約,用白話來講就是他開給你多少我就給你多少,也沒少給你一毛錢,乖乖給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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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設立這條規則的初衷,是因為聯盟中有某些球隊或某幾位球員對自由球員的吸引力實在是很大,我想大家也心知肚明,這裡就不一一點名了;為了避免母隊辛辛苦苦把球員養大,結果該死的新人約一跑完馬上去別隊抱腿,母隊連個補償都撈不到,這樣以後還有誰要養新秀啊?因此這條規則的本意,就是多少給市場比較小的母隊一些保障而設計的。

RFA的結局

還是再聲明一次,其實RFA的權益跟一般FA的差距並沒有很大,不過由於母隊擁有匹配合約的權力,導致RFA的可能性比FA多很多;最簡單的,當然就是直接跟母隊續一張長約,完全沒有任何困擾,至少不用擔心房子租了機票買了行李都打包好了,結果一覺睡醒發現自己的工作地點跟原本說好的不一樣,這樣多尷尬啊。



不過有些人或許在母隊待得不太開心,也或者是希望能換個工作環境,所以每年都會有很多RFA仍然選擇先跟其他球隊簽約再說,運氣好的說不定就有機會脫逃成功,比如說從火箭到小牛的Chandler Parsons;運氣差一點的可能就像剛剛講的那樣,一覺睡醒發現自己哪裡都去不了,Gordon Hayward不要哭啊,至少爵士沒讓你先睡一覺,幾乎三秒鐘內就叫你東西收一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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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講,由於母隊有匹配合約的權利,因此如果要硬搶人家的RFA,理論上必須開出至少讓母隊跟下去會痛的合約才有機會,換句話說,就是某種程度的overpaid,因此也不能說RFA規則的設計對球員完全不利,至少讓他們有獲得比較大合約的可能性,上述兩位同學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他們今天只是單純的FA,也許不一定能收到這麼好的報價呢。

如果其他球隊真的很想要該名RFA球員,又想規避母隊下手綁人的風險的話,那唯一的管道大概就是先簽後換了,你想挖我的人又不想被我威脅,那就開個價碼來談,談好了我們就成交,Isaiah Thomas你說是吧?當然,除非是不到薪資上限的球隊,否則牽涉到RFA的先簽後換通常多半都會碰到BYC(Base Year Compensation)的問題,不過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BYC這條規則,以後有機會再說吧。
以上都是RFA續長約的狀況,我們不難發現無論哪一種情況都要先看母隊的臉色,有些人比較有個性,就是不想被母隊綁回來,那怎麼辦呢?這裡提供一個好方法,就是接受母隊開給你的QO再留一年,這樣你隔年就是完整的FA了,想去哪裡就去哪裡,Greg Monroe大概就是這麼想的吧?



不過獲得自由的代價也相當高昂,以Monroe的例子來說,接受QO表示他今年大約只能領到547萬左右,如果正常簽約的話,我想至少兩倍以上的價碼是完全可能的;再來就是天有不測風雲,沒人能跟你保證這一年會發生什麼事,最害怕的是萬一在這一年內受到比較嚴重的傷勢,你哭都沒人理你,錢不會咬人,沒什麼特別理由的話,還是落袋為安比較放心吧。

一般來講,考量到正常簽約和接受QO的價碼差距,直接接受QO的狀況就已經不常見了,沒想到今年還出現了另一種更靠北的狀況,這個人不跟母隊續約、不跟其他球隊簽約、截至目前為止也也一直沒鬆口接受QO,就一直拖著,搞得全世界都不知道他到底想幹嘛,這個人,叫做Eric Bledsoe….這名字怎麼好像有點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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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Bledsoe再拖也沒幾天了,如果10月1日還沒達成任何協議,QO就自動生效了,反正兩個多月都等了,也不差再多等幾天,我實在很好奇,事情到底會如何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