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球與品球

由於台灣最近轉播大增,大家對比賽的解讀能力也似乎跟著提高;但對「職業運動」本身的文化及背景的瞭解,相對應的成長稍微慢了點。NBA及MLB這些數十年、甚至百年的職業聯盟,當中的每一支球團皆有其各自的特殊背景及文化。當然,你不需瞭解才能看懂球賽,但當你想要「品球」時,瞭解的多寡就很重要。

什麼是「品球」,跟「報球」、「評球」哪裡不同?

為什麼轉播比賽時需要有球評及播報員之分?有時,我們會發現兩這無啥分別;但有時,「球評」在做的就是把對聯盟及球隊、甚至球員成長歷史的瞭解,很順暢的帶進比賽裡。這時,他們是在評球,而不是「報球」。報球是播報員的工作,必須對比賽場上的人員、規則、及比賽的進行有相當的認識。當任何人同時具備「報球」及「評球」的能力(是具備、不是專精喔),再加上「個人的好惡」時,小的在下我就稱之為「品球」了(我沒說一定是「有品」喔…)。

請繼續往下閱讀
======

品球是一種很有趣的過程,因為你可以把長年累積的想法,轉化成無意義的呻吟、或是偏執。比如,我怎麼看Boston Celtics怎麼討厭,即使我覺得那座城市很美,但那支球隊就是很機歪。要我寫為什麼,我可以給你10篇文章;但真要我寫出來,這種厭惡一支球隊的美,就會消失無蹤了。

我寧願在品球的過程中,被誤為自大、無知,也要保持這種美。

但不幸的,就是有人不解這種「字慰」的美。他們會鏗鏘有力的,告訴你你爽的樣子太醜陋、太沒有道理,應該檢討檢討,換個樣子重新爽過。

======

用我前陣子一時興起寫的湖人相關文章為例。

有位鄉民質疑我搞不清楚「大企業裡老闆跟經理人」的差異。一開始,其實我蠻想哭的,因為有點後悔讓字慰的文章公諸於世;但同時,能跟許多同好切磋,卻也是求之不得的樂事。因此,最終還是按耐住想把討論區關掉的念頭。不過,這正是一個描述本文用意的好例子。

Jim Buss(JB),是鄉民口中所謂的「老闆」。這當然是對的,因為他是「現任老闆」的兒子,而大家都知道未來湖人將是JB的(他現在有沒有股份,有的話是多少,我就不清楚了)。鄉民接著指出,「老闆是負責球團大方向球隊管理,球隊要用什麼人、什麼球員,是總經理的權責。」這句也很對,當然,總經理是要幹活的啊!Mitch Kupchak的薪資更是NBA的總經理中名列前茅的咧!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些資訊就足夠讓我們來看看,NBA的管理文化。

第一,NBA的老闆是管「球隊要用什麼人、什麼球員」這種小事的:

只給大家一個例子:林書豪。尼克不簽林書豪、火箭簽下林書豪,跟老闆有沒有關?Google會告訴你。

這例子太爛?再給諸位一個完美的例子:Mark Cuban。如果諸位說「Cuban不管球隊要用什麼人」,那我很確定我們其中一方是昨天才開始看NBA。

第二,NBA的老闆,很多對籃球是有瘋狂愛好與偏執的:

NBA球隊,對於這些老闆而言,至少跟兒子一樣重要。如果他們覺得自己聘來的總經理,比自己還瞭解自己的兒子,那兒子一定不是他的。老爸當然會找最優秀的老師來教自己的孩子,但如果有一天,老師想教兒子法文,但老爸說「好像中文比較好吧?」除非老師有異常偉大的理由,否則都是搖搖尾巴馬上照辦。當然,老爸不會一天到晚告訴老師該怎麼做,但他會不會告訴老師該為他兒子做些什麼呢?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些NBA老闆對某個球員的喜愛也不只是因為「他們值多少錢」,而是有放感情的。Cuban跟球員間的愛恨情仇暫且不提,我舉一個大家可能不是很知道的例子:

大家知道誰是Howard Schultz嗎?喝過星巴克嗎?沒錯,他就是星巴克的代名詞,把星巴克從西雅圖一家地區性的咖啡豆經銷商,成為現在世界性、家喻戶曉的連鎖咖啡店之王。Howard Schultz不但是咖啡之王,還對籃球、甚至籃球經營別有興趣,進而直接在2001-2006成為西雅圖超音速隊的老闆。

那些年,球迷可以常常看見Howard在場邊吶喊,熱情瘋狂的程度可以跟Cuban比擬。但與Cuban不同的是,Howard不會去跟聯盟作對、也不會場下嗆聲裁判,他對球隊的經營也沒有Cuban強勢。但,Howard在buisness world有名的,就是他異於其他大企業家的「溫柔」。
Howard Schultz是個情感很豐富的人,常讓人有錯覺他應該是個社工,而不是身家數十億美金的企業主。他對待球員也是,如果他真心喜歡一個球員,也會表現出來。Rashard Rewis在2001-02球季後尋求他生涯的第一張大約,不少球隊搶著要,而那個夏天基本上他跟超音速一直搞到9月合約才談妥。其中一個搞定合約的因素,Lewis自己說,是因為「Howard去他家拜訪,沒有架子,陳明他對球隊是如何重要,球隊對他的計畫是什麼……。」

這樣如果還不算參與「球隊要用什麼人、什麼球員」,唯一的可能是:我的腦子有問題。

當然,我不能否認有「完全不管球隊要用什麼人、什麼球員」的老闆存在(雖然我不知道誰是這樣…),一直講別的球隊怎樣怎樣,永遠也講不完。既然如此,那我們就單刀直入,看看Jim Buss是個什麼樣的老闆。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三,Jim Buss在湖人的工作是??

Jim Buss到底在湖人是幹什麼吃的?老闆?有股份,他是;沒股份,未來是。如果他「只」是老闆,而他想「建議」Mitch他喜歡的球員、教練時,Mitch會不會聽?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也許5次聽1次,或者10次聽1次。

只是,除了老闆的身份,JB在湖人的「職位」………等等,他有職位!?沒錯,而且是EVP!

What the heck is EVP??!!!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有些大企業的Vice President的確是不管事的,要管也是管「大事」。比如說企業未來10年的走向,及多做些社會公益以提升企業形象。但,玄機在於executive:一旦工作稱謂前有executive一字,那他的工作任務就是跟「公司日常運作相關。」在NBA球隊,一位EVP要不要管簽哪個球員?管不管誰來當教練?

第四,NBA的老闆與總經理,在做決策時,會適當地公布「誰有責任」:

EVP也要管事,GM也要管事,那怎麼搞?

以湖人為例,他們做決定是有分的。比如,當初決定選Bynum的是Jim Buss,交易來Dwight Howard是Jeff, Jim, and Mitch的共同決定(其他歷年湖人重大交易、選秀、簽約,仔細google新聞稿應都能窺見一二)。

請繼續往下閱讀
個人決定容易歸屬誰要負責。舉例而言,畢竟Jeff可能很愛中鋒,Jim也許長期注意西岸的高中生,Mitch則是擅長交易談判。所以,有時你得相信、讓別人全權決定,因為你不懂,而他們有時也會讓你動用專業去決定事情。簡單而言,就是「互相」。

共同決定呢?有些是非同小可,沒人應該、也沒理由全權負責。問題是,當上述三人「一起做決定」時,聲音大小比例是 “33%, 33%, and 33%?!” 諸位也許職場經驗豐富且見識過人,但無知鄙人我,實在無法相信當「大小老闆」跟「總經理」一起做決定時,大家會一樣大聲……。

所以,JB要負擔自己失誤決定的責任,也必須承擔一部分(而且可能是好大一部份)的共同決定責任。湖人在贏球時,Jim Buss當然有功;但現在的困境,Jim Buss有沒有責任?

最後,諸位仍舊可以說「那Mitch也有錯啊!」是啊~~我從來都沒說他沒做錯啊!我只是討厭Jim Buss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可以給諸位許多為什麼即使不管Jim Buss跟他老姊及Phil Jackson的恩恩怨怨,也必須為湖人現況負責的許多理由,但這些理由一寫出來,就破壞了我只想臭X他的渴望。若每次要示愛示恨都得長篇大論,這種文章您看得下去我寫不出來……。

如果鄉民們跟我一樣對湖人這支球隊的歷史跟文化有上述瞭解,或者在留言前能先股溝一下,應能瞭解我的「品球」,雖然沒品,但總不會是空穴來風、胡說八道是也。因此,雖然我的字慰不會爽到你,但你應該能體會我在爽什麼。這樣,交流之餘,多一點理解,大家也暢快點。

在閱讀者增多之際,衷心希望諸位能體諒本人字慰的需要。若覺本人爽樣過於不堪,小的在跟您致歉之餘也敬請轉台;若您是知音同好先進前輩,不吝指點鄙人淺見,就先在此大拜謝過了。

以上。